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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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DB32/T 1267-2008 |
标准状态:已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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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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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程规定了江苏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术语和定义、质量监督基本规定、质量监督申请与批复、项目划分确认、质量监督检查、质量缺陷备案和质量事故处理监督、质量核备与核定、质量举报调查处理、质量监督档案管理。
本规程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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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名称: |
Specifications on construction quality supervision for hydraulic engineering |
| 标准状态: |
已废止 |
替代情况: |
公告: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省农田林网建设工程技术标准》等1446项江苏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2025年第30号 |
中标分类: |
工程建设>>水利、水电工程>>P55水利、水电工程综合 |
ICS分类: |
土木工程>>93.010土木工程综合 |
| 发布部门: |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 发布日期: |
2008-10-30 |
| 实施日期: |
2008-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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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废日期: |
202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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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单位: |
江苏省水利厅 |
| 主管部门: |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 起草单位: |
江苏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
| 起草人: |
黄海田、蒋建云、顾文菊、樊志远、肖志远、赵立华、王朝俊、张利昕、刘华南 |
| 批文号: |
23674-2009 |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 出版日期: |
2008-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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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统一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方式,提高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平,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按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和GB/T1.2-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的规定编写。
本规程附录A、B、C、D、E、F、G、H、I、J、K为规范性附录。
本规程由江苏省水利厅提出。
本规程起草单位:江苏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黄海田、蒋建云、顾文菊、樊志远、肖志远、赵立华、王朝俊、张利昕、刘华南。
本规程由江苏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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