粪污固液分离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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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G/T 082-2019 |
标准状态:已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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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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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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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大纲规定了粪污固液分离机推广鉴定的内容、方法和判定规则。
本大纲适用于处理畜禽粪便的粪污固液分离机的推广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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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已作废 |
替代情况: |
替代DG/T 082-2016废止;被DG/T 082-2021代替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
发布日期: |
2019-03-08 |
实施日期: |
201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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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日期: |
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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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
归口单位: |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
主管部门: |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
起草单位: |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江西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监测站、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
起草人: |
杜金、张健、刘峰、吕春林、林叙彬、蔡庆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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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大纲依据TZ 1—2019《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编写规则》编制。
本大纲与DG/T 082—201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将大纲名称“畜禽粪便固液分离机”修改为“粪污固液分离机”;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适用性和可靠性评价内容;
——删除了有效期满续展的内容;
——修改了产品规格表的格式。
本大纲自实施之日起代替DG/T 082—2016。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技术归口。
本大纲起草单位: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江西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监测站、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本大纲主要起草人:杜金、张健、刘峰、吕春林、林叙彬、蔡庆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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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2
41 需补充提供的材料 2
42 参数准确度及仪器设备 2
43 样机确定 2
44 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2
45 生产量和销售量 2
5 初次鉴定 3
51 一致性检查 3
52 安全性评价 3
53 适用性评价 4
54 可靠性评价 5
55 综合判定规则 7
6 产品变更 7
附录 A(规范性附录)产品规格表 9
附录 B(规范性附录)用户名单 10
附录 C(规范性附录)适用性与可靠性用户调查记录表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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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262 农业机械试验条件 测定方法的一般规定
GB 10396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 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 总则
JB/T 8574 农机具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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