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预审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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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DB32/T 4157-2021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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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价格:34.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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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专利申请预审业务,主要包括业务流程、申请主体备案、代理机构备案及审核、提交受理阶段、案件预审阶段、正式申请阶段、质量保障、保密管理、评价反馈。
本文件适用于专利申请预审业务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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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名称: |
Specifications for Patent Application Pre-examination |
中标分类: |
综合>>标准化管理与一般规定>>A00标准化、质量管理 |
ICS分类: |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03.140专利、知识产权 |
| 发布部门: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2021-12-09 |
| 实施日期: |
202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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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单位: |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
归口单位: |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
| 起草单位: |
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常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徐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南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南通市通州区家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南京苏高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
| 起草人: |
程秀才、刘连政、夏丽、秦琲琛、曹坤、傅启国、蔡嘉诚、陶波、龚跃鹏、潘秀才、罗艳、李胜臻、王辉、李静、吴澎、邹薇、刘畅、柏帆 |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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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常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徐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南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南通市通州区家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南京苏高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程秀才、刘连政、夏丽、秦琲琛、曹坤、傅启国、蔡嘉诚、陶波、龚跃鹏、潘秀才、罗艳、李胜臻、王辉、李静、吴澎、邹薇、刘畅、柏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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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业务流程 1
5 申请主体备案 2
51 备案条件 2
52 备案方式 2
53 备案材料 2
54 备案审核 2
55 备案确认 2
56 备案资格取消 2
6 代理机构备案 3
7 提交受理阶段 3
71 受理条件 3
72 受理材料 3
73 受理结论 3
74 不予受理情形 3
8 案件预审查阶段 4
81 预审查过程 4
82 修改规则 4
83 预审查结论 4
9 正式申请阶段 4
10 质量保障 5
101 内部保障 5
102 外部保障 5
11 保密管理 5
12 评价反馈 5
附录 A(资料性)代理机构基本信息 6
附录 B(规范性)申请预审服务承诺书 7
附录 C(资料性)案件自检项目 8
附录 D(资料性)通知书 11
参考文献 23
图 1 专利申请预审主要业务流程 2
表 A1 代理机构基本信息 6
表 C1 发明/实用新型案件自检项目 8
表 C2 外观设计案件自检项目 10
表 D1 专利申请预审请求受理通知书 12
表 D2 专利申请预审请求不予受理通知书 13
表 D3 发明/实用新型专利预审意见通知书 14
表 D4 外观设计专利预审意见通知书 17
表 D5 预审合格通知书 18
表 D6 预审不合格通知书 19
表 D7 视为撤回通知书 20
表 D8 一致性确认合格通知书 21
表 D9 一致性确认不合格通知书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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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4833-2017 专利代理机构服务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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