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 理工作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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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DB13/T 5474-2021 |
标准状态:已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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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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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明确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的职责分工、抽查结果移送、结果的处理、整改和复查、约谈制度、质量分析会、信息发布、跟踪监管、工作档案、监督和考核。
本文件适用于国家、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以及外省市场监管部门移交的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可参照执行。
本文件不适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医疗器械类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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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虓峰、刘东江、于潇、邢轩业、李会、尚晓帆、董世涛、陈敏、陈聪、郭苗苗、谷志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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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II
引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职责分工 1
5 抽查结果移送 2
6 结果的处理 2
7 整改和复查 2
8 约谈制度 3
9 质量分析会 3
10 信息发布 3
11 跟踪监管 3
12 工作档案 4
13 监督和考核 4
附录 A(资料性)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相关文书5
参考文献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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