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B32/T2946-2016《节水型学校评价规范》,与DB32/T2946-2016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删除了术语和定义”部分内容(见2016年版的3.1.3.2.3.4.3.7),增加了术语和定义部分内容(见3.1,3.2),更改了术语和定义部分内容(见3.3,3.4,2016年版的3.5,3.6);
b)删除了“一般规定”(见2016年贩的4.1);
c)增加了总体要求(见第4章);
d)合并了“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见第5章,2016年版的4.2.4.4),更改了管理制度”部分内容(见第5章,2016年版的4.2,4.4);
e)增加了“计划用水(见第6章);
f)更改了节水设施部分内容(见第7章,2016年版的4.5),增加了节水设施部分内容(见7.3);
g)更改了“节水教育部分内容(见第8章,2016年版的4.3.4.6.2);
h)删除了节水绩效”(见2016年版的4.6);
i)删除了鼓励性指标(见2016年版的4.7);
j)增加了“管理创新”(见第9章);
k)删除了“评价办法”(见2016年版的第5章):
1)删除了节水型学校评价指标体系”(见2016年版的附录A);
m)删除了节水性学校评价程序”(见2016年版的附录B)。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水利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江苏省水利厅。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胡晓东、王文辉、郭刘超、贡丽娟、苏律文、何蒲丹、费丽丽、徐丹丹、杨航、苏雨艳、郭红丽、滕翔、郑丽虹、张煜成、张华、杨印、肖鹏。
2016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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