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 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 GB/T5363—2008《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发动机台架试验方法》,与 GB/T5363—200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适用范围,用“火花点燃式和压燃式发动机”代替“火花点火式发动机”(见第1章,2008年版的第1章);
b) 更改了标准环境状况的规定(见4.1,2008年版的3.1);
c) 更改了试验前发动机所需调整条件(见4.4.1,2008年版的3.4.1);
d) 更改了试验前发动机应进行预热运转的测试方法(见4.8.1,2008年版的3.8.1);
e) 增加了性能参数确定方法(见4.8.2);
f) 增加了试验仪器、设备的定期计量及校准要求(见4.11);
g) 增加了主要参数的测量位置的测量项目(见表4),删除了仪器、设备的精度要求(见2008年版的表4),增加了试验装置测量值的精度要求(见表5);
h) 更改了起动性能试验的测试方法(见5.1.1,2008年版的4.1.1);
i) 更改了常温起动环境温度条件(见5.1.2,2008年版的4.1.2);
j) 更改了最低空载稳定转速(怠速)试验的测试方法(见5.2,2008年版的4.2);
k) 更改了全负荷速度特性试验的测试方法(见5.3.1,2008年版的4.3.1);
l) 更改了部分负荷速度特性试验的测试方法(见5.3.2,2008年版的4.3.2);
m) 更改了万有特性试验的测试方法(见5.4.1,2008年版的4.4.1和4.4.2);
n) 更改了各缸工作均匀性试验的测试方法和公式(4)(见5.5,2008年版的4.5);
o) 增加了四冲程发动机润滑油消耗率的计算公式,定义了分离润滑二冲程发动机、混合润滑二冲程发动机润滑油消耗率的计算方法(见5.6.1、5.6.2和5.6.3);
p) 更改了机械效率测定试验的测试方法(见5.7,2008年版的4.7);
q) 更改了怠速排放污染物测定的测试方法(见5.8,2008年版的4.8);
r) 更改了可靠性试验的测试方法(见6.3,2008年版的5.3);
s) 更改了耐久性试验的测试方法(见7.3,2008年版的6.3);
t) 增加了火花点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有效功率的修正(见第8章);
u) 增加了混合动力驱动系统的发动机台架试验方法(见第9章);
v) 更改了试验报告中的发动机技术规格(见10.1,2008年版的8.1);
w) 更改了试验报告中的试验时所带附件(见10.2,2008年版的8.2);
x) 更改了试验报告中的测试设备、仪表及油料(见10.3,2008年版的8.3);
y) 更改了试验报告中的试验项目及试验结果(见10.4,2008年版的8.4);
z) 更改了水蒸气分压数值精度(见表 A.1,2008年版的附录 D)。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天津内燃机研究所(天津摩托车技术中心)、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土星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宗申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长城灵魂科技有限公司、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力帆瑞驰摩托车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台州市路桥雄鑫机车部件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尹君、丁建立、尹涛、张卫、朱棣、徐富春、邓真、莫宗海、侯圣智、王彬、冯晓川、应雄富、段景辉。
本文件于1985年首次发布,1995年第一次修订,2008年第二次修订,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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