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操纵装置的型式、位置及基本要求 |
 |
| 标准编号:GB/T 15366-2025 |
标准状态:现行 |
|
| 标准价格:36.0 元 |
客户评分:     |
|
|
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
|
|
|
|
本文件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操纵装置的型式、位置及基本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以下简称“摩托车”)的操纵装置。 |
|
|
|
| 英文名称: |
Types,positions and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controls of motorcycles and mopeds |
替代情况: |
替代GB/T 15366-2008 |
中标分类: |
车辆>>摩托车>>T80摩托车综合 |
ICS分类: |
道路车辆工程>>43.140摩托车和机动自行车 |
| 发布部门: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发布日期: |
2025-06-30 |
| 实施日期: |
2026-01-01
|
| 提出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归口单位: |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14) |
| 起草单位: |
天津内燃机研究所(天津摩托车技术中心)、重庆隆鑫机车有限公司、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欣诺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宗申车业有限公司、重庆力帆瑞驰摩托车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江苏金彭集团有限公司 |
| 起草人: |
尹涛、李先文、尹君、杨林、苏梅、龚从庆、陆瑾、付雨强、周英、王成芳、孙克友、杜鹏、钱春虎 |
| 页数: |
16页 |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
|
|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15366—2008《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操纵装置的型式、位置及基本要求》,与GB/T15366—200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了术语“装置”“操纵装置”“方向盘中心”和“纵向平面”及其定义(见3.1、3.2、3.16、3.17);
b) 更改了术语“方向把”“脚踏”“摇臂杆”“联合制动”“顺时针方向/逆时针方向”的定义(见3.3、3.10、3.11、3.12、3.15,2008年版的3.2、3.11、3.12、3.15、3.22、3.23);
c) 删除了术语“操纵件”“车架”“脚操纵杆臂”“脚蹬”“平台”“点火开关”“指示器”“信号装置”和“符号”及其定义(见2008年版的3.1、3.6、3.10、3.13、3.14、3.16、3.17、3.18、3.19);
d) 更改了换挡器、喇叭、灯光等操纵装置的要求(见4.4.2、4.5.1、4.5.2,2008年版的4.3.2、4.4.1、4.4.2);
e) 删除了手动减压操纵、辅助后轮制动器、自动离合器等操纵装置的要求(见2008年版的4.1.3.2、4.2.2.3、4.3.1.3);
f) 删除了操纵杆和脚踏的特殊尺寸要求(见2008年版的附录 A);
g) 增加了方向盘式正三轮摩托车座椅、脚踏板和方向盘中心位置要求(见附录 A);
h) 增加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操纵装置的要求(见附录 B)。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天津内燃机研究所(天津摩托车技术中心)、重庆隆鑫机车有限公司、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欣诺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宗申车业有限公司、重庆力帆瑞驰摩托车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江苏金彭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尹涛、李先文、尹君、杨林、苏梅、龚从庆、陆瑾、付雨强、周英、王成芳、孙克友、杜鹏、钱春虎。
本文件于1994年首次发布,2008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
|
|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操纵装置的型式、位置 2
5 基本要求 6
附录 A (规范性) 方向盘式正三轮摩托车座椅、脚踏板和方向盘中心位置要求 7
附录 B (规范性)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操纵装置的要求 9 |
|
|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5359.1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 第1部分:车辆类型
GB15365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图形符号
GB24155—2020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