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港船舶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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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4403/T 97-2020 |
标准状态:已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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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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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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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在深圳水域航行、作业、停泊的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方法、管理要求、在线监测设备要求、在线监测燃油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内河船、沿海船装用的额定净功率大于37kW的第1类和第2类船机(主机和辅机)且燃烧轻质柴油的船舶。
本标准不适用于内河船、沿海船装用的应急船机、安装在救生艇上或只在应急情况下使用的任何设备或装置上的船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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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of exhaust emission from port operation ship in Shenzhen |
标准状态: |
已废止 |
替代情况: |
公告: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152项标准文件的通告 |
中标分类: |
环境保护>>环境保护采样、分析测试方法>>Z25废气排放污染物分析方法 |
ICS分类: |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27.020内燃机 |
发布部门: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0-09-29 |
实施日期: |
202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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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
归口单位: |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
起草单位: |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
起草人: |
向蜀霞、陈晓丹、吴伟业、姚婷婷、张晓刚、曾晓明、刘杨、杜睿、彭毅、曾雪敏、刘扬、马玥睿、张帅、曾剑鸣、温爱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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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向蜀霞、陈晓丹、吴伟业、姚婷婷、张晓刚、曾晓明、刘杨、杜睿、彭毅、曾雪敏、刘扬、马玥睿、张帅、曾剑鸣、温爱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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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排放限值 2
5 监测方法 2
6 管理要求 3
7 在线监测设备要求 3
8 在线监测燃油要求 3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在线监测原理 4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在线监测系统组成与安装要求 5
附录 C(资料性附录) 在线监测设备安装步骤与质控要求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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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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