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废水高氯酸盐污染物排放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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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6/ 2138-2025 |
标准状态:即将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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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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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涉高氯酸盐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污水排放口规范化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现有涉高氯酸盐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涉高氯酸盐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高氯酸盐的排放管理。
本文件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涉高氯酸盐工业企业向其法定边界外排放水污染物高氯酸盐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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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Discharge standard of perchlorate pollutants for industry wastewater |
标准状态: |
即将实施 |
中标分类: |
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标准>>Z60污染物排放综合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废物>>13.030.20液态废物、污水 |
发布部门: |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
发布日期: |
2025-03-03 |
实施日期: |
2025-09-01
即将实施 距离实施日期还有30天 |
提出单位: |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
归口单位: |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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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HJ 945.2-2018《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江西省人民政府2025年2月21日批准。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本文件自2025年9月1日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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