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配餐管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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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DB3201/T 1172-2023 |
标准状态:已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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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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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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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集中配餐管理的总则、感官要求、生产加工场所面积、设置与布局、设施与设备、原辅料采购、运输、验收、贮存、加工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配送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检验检测、食品留样、包装与标签、食品安全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提供集中配餐服务的食品经营企业对集中配餐活动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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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名称: |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f centralized catering |
| 标准状态: |
已废止 |
替代情况: |
公告: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绿色机关等级评价》等165项南京市地方标准的公告 |
中标分类: |
综合>>经济、文化>>A12供应与使用关系 |
ICS分类: |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03.120质量 |
| 发布部门: |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2023-12-12 |
| 实施日期: |
202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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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废日期: |
202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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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单位: |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归口单位: |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起草单位: |
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南京市质量发展和先进技术应用研究院) |
| 起草人: |
朱震龙、于宏伟、杨鹔、潘典军、骆铭、胡飞杰、林东翔、王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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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南京市质量发展和先进技术应用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朱震龙、于宏伟、杨鹔、潘典军、骆铭、胡飞杰、林东翔、王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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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则 1
5 感官要求 1
6 场所与设施设备 2
7 原辅料采购、运输、验收、贮存 2
8 加工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 2
9 配送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 2
10 检验检测、食品留样 3
11 包装和标签 3
12 食品安全管理 3
参考文献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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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480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GB 14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
GB 3165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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