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天然气开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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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AQ 2085-2025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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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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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石油天然气(含页岩气)开采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准则。
本文件适用于石油天然气企业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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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名称: |
Criteria for identifying major accident hazards in oil and gas extraction |
中标分类: |
石油>>石油综合>>E09卫生、安全、劳动保护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
| 发布日期: |
2025-11-14 |
| 实施日期: |
202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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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
归口单位: |
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88/SC 10) |
| 起草单位: |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洋油气分公司、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等 |
| 起草人: |
朱可尚、胡震亮、汪文广、张文沛、吕松松、张学彬、曹旭、景英华、郑长青、韩升、贺东旭、郑立新、王志刚,刘建华、季玉超、王安鹏、高彦文、陈成、魏夕原、张圣柱、焦权声、申得济、巩亚明、王志月、任晓辉、姜晓、邹伟、王品、李伯群、陈刚、段秉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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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二司业务管理、政策法规司统筹管理。
本文件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88/SC 10)技术归口及咨询。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洋油气分公司、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海油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朱可尚、胡震亮、汪文广、张文沛、吕松松、张学彬、曹旭、景英华、郑长青、韩升、贺东旭、郑立新、王志刚,刘建华、季玉超、王安鹏、高彦文、陈成、魏夕原、张圣柱、焦权声、申得济、巩亚明、王志月、任晓辉、姜晓、邹伟、王品、李伯群、陈刚、段秉红。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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