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林用火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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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LY/T 1173-2025 |
标准状态:即将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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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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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林区营林用火的相关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证实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林区经营者和相关单位开展营林用火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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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名称: |
Specifications for forestry fire use |
| 标准状态: |
即将实施 |
替代情况: |
替代LY/T 1173-2010 |
中标分类: |
农业、林业>>林业>>B65森林资源保护 |
ICS分类: |
农业>>农业和林业>>65.020.01农业和林业综合 |
| 发布部门: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 发布日期: |
2025-12-26 |
| 实施日期: |
2026-04-01
即将实施 距离实施日期还有49天 |
| 提出单位: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归口单位: |
全国森林草原防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23) |
| 起草单位: |
国家林草局森林草原火灾预防监测中心、东北林业大学、黑龙江伊春森工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重庆市林业局、福建省林业局 |
| 起草人: |
孙龙、胡同欣、杨光、窦旭、于宏洲、蔡慧颖、刘凯、李世勇、曾瑜、翁武达、蒋立、 李琦伟、胡慡 |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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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LY/T1173—2010《东北、内蒙古林区营林用火技术规程》,与LY/T1173—2010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文件的适用范围一章(见第1章,2010年版的第1章);
b)更改了术语和定义的部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2010年版的第2章);
c)删除了用火技术规程操作程序的规定(见2010年版的第3章);
d)更改了基本要求的规定(见第4章,2010年版的第9章);
e)更改了营林用火地段的规定(见第5章,2010年版的第4章);
f)删除了不能用火地段的规定(见2010年版的第4章);
g)更改了营林用火时段的规定(见第6章,2010年版的第5章);
h)删除了用火标准的规定(见2010年版的第6章);
i)更改了营林用火条件的规定(见第7章,2010年版的第7章);
j)增加了营林用火频度的规定(见第8章);
k)更改了营林用火方法的表述(见第9章,2010年版的第8章);
l)增加了可燃物烧除率的规定(见第10章);
m)增加了证实方法的规定(见第11章);
n)删除了附录A和附录B(见2010年版附录A和附录B);
o)删除了参考文献(见2010年版参考文献)。
请注意本文件的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森林草原防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23)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家林草局森林草原火灾预防监测中心、东北林业大学、黑龙江伊春森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重庆市林业局、福建省林业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孙龙、胡同欣、杨光、窦旭、于宏洲、蔡慧颖、刘凯、李世勇、曾瑜、翁武达、蒋立、李琦伟、胡慡。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5年首次发布为LY/T1173—1995,2010年第二次修订为LY/T1173—2010;
——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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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1
5 营林用火地段 1
6 营林用火时段 1
7 营林用火条件 2
8 营林用火频度 2
9 营林用火方法 2
10 可燃物烧除率3
11 证实方法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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