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用原料 积雪草提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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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YY/T 10003-2026 |
标准状态:即将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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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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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界定了化妆品用原料积雪草提取物的术语,规定了技术要求和其他要求,描述了检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以伞形科植物积雪草 Centella asiatica(L.)Urb. 的全草、根、花、叶、茎等部位为原料,经直接粉碎,或经适当溶剂直接提取,或经提取后进一步精制、干燥制备得到,并作为化妆品原料用途使用的积雪草提取物。原料以积雪草提取物为主要活性成分,不包括积雪草与其他植物共同提取或者积雪草提取物与其他活性物质形成的复配原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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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名称: |
Cosmetic ingredients—Centella asiatica extract |
| 标准状态: |
即将实施 |
中标分类: |
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日用化工品>>Y42化妆品 |
ICS分类: |
化工技术>>化工产品>>71.100.70美容品、化妆品 |
| 发布部门: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2026-04-03 |
| 实施日期: |
2027-05-01
即将实施 距离实施日期还有377天 |
| 提出单位: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归口单位: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原料和包装材料分技术委员会 |
| 起草单位: |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黑龙江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
| 起草人: |
董亚蕾、孙莺、乔亚森、李若绮、孙磊、程巧鸳、王海燕、于佳、陈岑、寻延滨、潘菲、肖静、刘婧婷、孙树妍、孙嘉康 |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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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 GB/T 1.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文件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原料和包装材料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黑龙江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董亚蕾、孙莺、乔亚森、李若绮、孙磊、程巧鸳、王海燕、于佳、陈岑、寻延滨、潘菲、肖静、刘婧婷、孙树妍、孙嘉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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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信息 3
5 要求 3
6 其他 4
附录 A(规范性) 积雪草提取物的鉴别——薄层色谱方法 6
附录 B(规范性) 积雪草总苷含量检测方法 7
参考文献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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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形符号标志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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