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服务公众满意度测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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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MZ/T 048-2026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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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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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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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殡葬服务公众满意度测评的测评要求、测评指标、测评过程、测评结果应用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殡葬服务机构的社会公众满意度的测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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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名称: |
Satisfaction for measurement of public in funeral and interment services |
替代情况: |
替代MZ/T 048-2013 |
中标分类: |
综合>>经济、文化>>A12供应与使用关系 |
ICS分类: |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服务>>03.080.30消费者服务 |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 发布日期: |
2026-04-05 |
| 实施日期: |
2026-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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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归口单位: |
全国殡葬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54) |
| 起草单位: |
上海市殡葬服务中心、中国殡葬协会、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北京市殡葬服务中心、北京市八宝山礼仪有限公司、北京市东郊殡仪馆、厦门民昱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新宿标准化技术服务中心、清明网(杭州)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 起草人: |
程坚、魏超、黄硕业、王李栓、付金林、陈之锐、吴捷、潘柯良、赵利、高声骏、于志平、陈德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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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MZ/T 048-2013《殡葬服务满意度评价》,与MZ/T 048-2013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了“测评要求”(见第 4 章);
b) 更改了“测评指标”具体内容(见第 5 章,2013 年版的 3.1、5.2);
c) 增加了“测评过程”中“明确测评指标”“确定测评方案”(见 6.1、6.2.1、6.2.2);
d) 更改了“抽样数量”要求(见 6.2.3,2013 年版的第 4 章);
e) 增加了“设计问卷”的要求(见第 6.2.4);
f) 增加了“调查实施”(见 6.3);
g) 更改了“指标评分”(见 6.4.1,2013 年版的 6.1);
h) 增加了“测评结果计算”(见 6.4.2);
i) 增加了“数据分析”(见 6.4.3);
j) 更改了“测评报告”具体要求(见 6.5,2013 年版的第 7 章);
k) 删除了“五色标识评估”(见 2013 年版的 7.2);
l) 增加了“测评结果应用”(见第 7 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殡葬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5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殡葬服务中心、中国殡葬协会、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北京市殡葬服务中心、北京市八宝山礼仪有限公司、北京市东郊殡仪馆、厦门民昱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新宿标准化技术服务中心、清明网(杭州)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程坚、魏超、黄硕业、王李栓、付金林、陈之锐、吴捷、潘柯良、赵利、高声骏、于志平、陈德清。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3年首次发布为MZ/T 048-2013;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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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测评要求1
41 客观准确1
42 全面覆盖1
43 科学适用1
44 公开透明1
5 测评指标1
6 测评过程2
61 明确测评目标2
62 确定测评方案2
63 调查实施3
64 数据统计和分析3
65 报告测评结果4
7 测评结果应用4
附录 A(资料性) 殡葬服务社会公众满意度测评调查问卷样式 5
A1 殡仪馆服务社会公众满意度测评调查问卷样式5
A2 公墓服务社会公众满意度测评调查问卷样式6
A3 骨灰堂服务社会公众满意度测评调查问卷样式7
参考文献8
表 1 殡仪馆公众满意度测评指标体系2
表 2 公墓、骨灰堂公众满意度测评指标体系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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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3287 殡葬术语
MZ/T 017 殡葬服务术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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