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标网 回首页
标准分类  最新标准New!  标准公告 标准动态  标准论坛
 高级查询
帮助 | 登录 | 注册
查标准上工标网 免费查询标准最新替代作废信息
 您的位置:工标网 >> 标准公告 >> 其他行业标准公告

交通运输部公告 2015年第29号

  来源: 交运部  更新时间:2015-07-22

关于批准发布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T 325-2013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第1号修改单
和JT/T 888-2014《公共汽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第1号修改单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批准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T 325-2013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第1号修改单和JT/T 888-2014公共汽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第1号修改单,自2015年8月1日起实施,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1.JT/T 325-2013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第1号修改单
     2.JT/T 888-2014公共汽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第1号修改单

交通运输部
2015年7月13日

附件1:

JT/T 325-2013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
第1号修改单

一、 增加8.1.22条,如下:
    纯电动客车及混合动力客车应装配有动力电池箱专用自动灭火装置,地板铺盖物材料应具有阻燃性,其阻燃性应符合GB8624中5.1.2铺地材料B1—B级,s1-t0燃烧性能要求,氧指数应大于或等于30%。
二、 增加8.1.23条,如下:
    混合动力客车采用40km/h等速法测试的纯电动工况续驶里程应不小于50km;纯电动客车采用40km/h等速法测试的纯电动工况续驶里程应不小于200km(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除外)。
三、 增加 8.1.24条,如下:
    纯电动客车及混合动力客车动力电池系统总质量与整车整备质量的比值不大于20%。
四、 将表4营运客车等级评定性能指标的脚注a、f、k修改如下:
    a前置车发动机机舱在客舱外,且在车外设舱盖时,可视为中、后置。纯电动客车对发动机位置不做要求。
    f比功率等于发动机额定功率与最大设计总质量之比。纯电动客车及混合动力客车对比功率不做要求。
    k特大型高级双层客车的行李舱容积为同等级单层客车的50%,燃气客车的行李舱容积为同等级燃油客车的50%,纯电动客车的行李舱容积为同等级燃油客车的25%。

附件2:

JT/T 888-2014公共汽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 第1号修改单


一、 增加7.2.18条,如下:
    纯电动公共汽车及混合动力公共汽车应装配有动力电池箱专用自动灭火装置;地板铺盖物材料应具有阻燃性,其阻燃性应符合GB8624中5.1.2铺地材料B1-B级,s1-t0燃烧性能要求,氧指数应大于或等于30%。
二、 增加7.2.19条,如下:
    混合动力公共汽车采用40km/h等速法测试的纯电动工况续驶里程应不小于50km;纯电动公共汽车采用40km/h等速法测试的纯电动工况续驶里程应不小于200km(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公共汽车除外)。
三、 增加7.2.20条,如下:
    纯电动公共汽车及混合动力公共汽车动力电池系统总质量与整车整备质量的比值不大于20%。
四、 将表4公共汽车等级评定性能指标的脚注a、c修改如下:
    a 比功率等于发动机额定功率与最大设计总质量之比;括号内的数值是对18m≥L>12m铰接公共汽车的规定,L为车辆长度,单位为米(m)。纯电动公共汽车及混合动力公共汽车对比功率不做要求。
    C “后”包括后置和中置;纯电动公共汽车队发动机位置不做要求。
    对普通级铰接公共汽车:不要求发动机后置或中置;
    对中型高一级公共汽车:前置发动机舱在客舱外部,且在车外设舱盖时,可视同后置。

出处:http://www.mot.gov.cn/zfxxgk/bnssj/kjs/201507/t20150721_1852222.html


 

 【返回公告首页】【打印】【关闭窗口】
本类公告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帮助中心 -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合作伙伴 - 使用条款
QQ:1197428036 992023608 有问题? 联系在线客服
Copyright © 工标网 2005-2023,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