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维修站通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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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44/T 1752-2015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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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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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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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维修站建设的通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内建设的电动汽车维修站。
传统汽车维修站扩展和改造成电动汽车维修站可参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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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electric vehicle maintenance and repair station |
替代情况: |
公告: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珠宝饰品标识规定》等496项省级地方标准的公告 2025年第10号 |
中标分类: |
车辆>>汽车>>T47新能源汽车及其他类型汽车 |
ICS分类: |
道路车辆工程>>43.180检查、维修和试验设备 |
发布部门: |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布日期: |
2015-12-18 |
实施日期: |
2016-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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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日期: |
2025-08-31
即将作废 距离作废日期还有6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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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广东省电动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广东省电动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普天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广东省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深圳市西部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徐征鹏、王赞、周文、黄祖雄、黄曼雪、王益群、李涵、杨桂芬、叶俊文、欧慧敏、张强、张达远、黄艺、赖定启、王立茹、贾涛、谢付乐、陈家练、杨黎峰、何有奇、赖璐、邓坚坚、张振宏、卢文斌、陈少辉、郑兴华、彭旺 |
批文号: |
52717-2017 |
出版日期: |
2016-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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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广东省电动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普天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广东省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深圳市西部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普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深圳市五洲龙汽车有限公司、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派司德科技有限公司、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汽车与交通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征鹏、王赞、周文、黄祖雄、黄曼雪、王益群、李涵、杨桂芬、叶俊文、欧慧敏、张强、张达远、黄艺、赖定启、王立茹、贾涛、谢付乐、陈家练、杨黎峰、何有奇、赖璐、邓坚坚、张振宏、卢文斌、陈少辉、郑兴华、彭旺、郭栋、李鹏飞、张凯、邱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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