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鉴定规范 第3部分: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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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GB/T 45563.3-2025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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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价格:33.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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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商标鉴定的基本要求和商标鉴定实施等知识产权鉴定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商标鉴定的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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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名称: |
Specifica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appraisement—Part 3:Trademark |
中标分类: |
>>>>A16 |
ICS分类: |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03.140专利、知识产权 |
| 发布部门: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发布日期: |
2025-04-25 |
| 实施日期: |
202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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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单位: |
国家知识产权局 |
归口单位: |
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54) |
| 起草单位: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
| 起草人: |
胡文辉、张志成、谢小勇、王晓浒、王志超、崔尚科、邵源渊、李伟、蔡健炜、肖聂尊、张诚、寿晶晶、于海江、岳高峰、刘丹、王淑敏 |
| 页数: |
12页 |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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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 GB/T 45563《知识产权鉴定规范》的第 3 部分。GB/T 45563 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 1 部分:总则;
——第 2 部分:专利;
——第 3 部分:商标。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5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胡文辉、张志成、谢小勇、王晓浒、王志超、崔尚科、邵源渊、李伟、蔡健炜、肖聂尊、张诚、寿晶晶、于海江、岳高峰、刘丹、王淑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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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Ⅲ
引言Ⅳ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基本要求1
5 商标鉴定实施1
5.1 概述1
5.2 商品/服务同一性比对1
5.3 商标同一性比对2
参考文献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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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5563.1—2025 知识产权鉴定 第 1 部分:总则
GB/T 21374—2008 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 基本词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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