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下发国标委工交联[2005」7号文《关于印发(全国装备制造业2005年一2007年标准化发展规划)的通知》。现将通知全文刊登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各有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六大”提出的“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精神,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振兴装备制造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增强我国装备制造业的竞争力,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组织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等单位编制了《全国装备制造业2005年一2007年标准化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该《规划》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六大提出的“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大力振兴装备制造业”和科学发展观的精神,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装备制造业主要产业为重点,提出了今后三年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和主要措施。《规划》要求到2007年底,建立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科学适用的装备制造业标准体系;制、修订装备制造业主要产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110项。其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358项,科研成果转化225项,支持西部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标准项目36项。
该《规划》的制定与实施,不仅明确了提高我国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工作整体水平和健全装备制造业标准体系的发展方向,而且也为落实全国采用国际标准工作会议精神和加快与国际接轨,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措施,必将为提高我国装备制造业的整体水平,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为了尽快贯彻落实《规划》中提出的各项任务,现将《规划》印发给你们,并对《规划》的实施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各有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应按照《规划》的要求,研究建立重点突出。科学合理的装备制造业主要行业标准体系,编制本行业标准发展规划;要以《规划》为依据确定本行业年度标准制(修)订目标和任务,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加以落实。
二、2005年—2007年装备制造业主要产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计划项目的安排原则上以《规划》为依据,有关方面在申报标准项目时,应按照《规划》所列项目和内容申报。《规划》中涉及并已正式下达制(修)订计划的标准项目,不再重新立项,应按计划尽快完成。2005年一2007年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计划将重点支持《规划》中的制修订项目。
三、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召开《规划》推进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规划》中提出的各项任务,并对《规划》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四、《规划》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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