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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物流中心作业通用规范》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物标委字[2006] 8号


    来源:中国物流与采购网     更新时间:2006-06-30       评论: 0

各有关单位、有关专家:

    为促进我国物流操作与管理水平,《物流中心作业通用规范》国家标准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技术归口,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立项,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上海市标准化研究院负责起草,经多次研讨与多方面征求意见,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现将《物流中心作业通用规范》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发去,请对标准文稿进行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于6月30日前返给标准课题组。

    联系人  :桂华明

    联系电话:027-87556492    13100631038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 珞喻路 1037号 

    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马士华   桂华明

    邮   编:430074

    电子邮件:gui121@sohu.com

              shihuama@public.wh.hb.cn

                     

                                                   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06年6月6日

 

 

国家标准《物流中心作业通用规范》编制说明

 

    1、编制过程

    国家标准《物流中心作业通用规范》课题下达后,为保证该标准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课题组首先进行了大量的资料检索及整理工作。资料表明:我国物流业越来越被社会各界所关注,物流中心在流通领域中的作用与日俱增。物流中心的规范作业是物流中心人员、设施设备和物品安全的重要保证,也是物流中心发挥效率、效益,为社会提供高水平物流服务的保证。但由于我国目前物流中心的发展尚处初级阶段,物流中心作业规范缺位,很多物流中心不了解物流中心作业规范的构成内容以及如何实施作业规范,难以系统、全面地指导及管理各作业环节的工作,同时由于物流中心缺乏可参考的作业规范和质量标准,也无法对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出有效评价和改进。

    其后,课题组对部分社会和企业物流中心进行了初步调研,从反馈的信息看,在物流作业管理中绝大多数物流中心确实存在着作业不规范、规范体系不完善、作业监管工作无据可依的问题。

    理论资料和实践调研都表明了国家标准《物流中心作业通用规范》实施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为此,课题组立足我国实际开始着手编写《物流中心作业通用规范》国家标准。标准第一稿完成后,课题组成员之间进行了深入的切磋和交流,对初稿进行完善,在此基础上于2005年7月在武汉首次召开了专家研讨会。研讨会上各位专家对作业规范的适用对象及标准应涵盖的内容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并提出了处理建议。课题组根据首次研讨会上专家的意见,对标准进行了认真地修改,形成标准第二稿。

    2005年12月,针对标准第二稿在上海召开了第二次专家研讨会,与会各位专家对标准第二稿的总体编制思路给予了肯定,但对作业流程、内容构成、物流中心的界定等问题提出了修改建议。课题组成员根据专家意见,对标准的内容进行了调整,以充分体现物流中心作业方面的共性,并针对某些具体作业环节,增加了相关内容。然后,采取通讯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本次征求意见,共向10个单位发送征求稿,反馈意见30条,课题组成员对每条意见都反复进行斟酌,并提出了采纳与否的理由。在广泛征求相关院校物流管理专家、生产营运专家、相关物流中心营运总监、仓储主管、运输主管乃至一线作业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对标准第二稿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删除了食品、药品、危化品等特殊物品的作业规范,对各具体作业环节进行了定义并描述了其涉及的活动,增补了信息管理、运输管理等作业规范的内容,从而形成了《物流中心作业通用规范》标准的第三稿。

    2006年4月,针对标准第三稿在北京召开了第三次专家研讨会,与会各位专家对标准第三稿给予了肯定,但对某些具体问题例如标准的结构问题、标准中有些术语的定义与其它标准一致的问题、标准的适用范围的界定问题、标准的措词规范化等问题提出了修改建议。根据第三次专家研讨会上各位专家的意见,课题组对标准内容又做了相应的修改,形成了本标准第四稿。

    2、编制思路

    本标准是在借鉴ISO9000,9001,9004:2000等的基础上,从物流中心的作业目标、流程与规范内容、实施保证、评审及改进四个维度展开构建编写思路,主要包括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与管理方针、作业流程及规范、作业规范的实施保证、评价及改进六部分内容,其中基本要求与管理方针、作业流程及规范是本标准的核心内容。基本要求与管理方针的内容主要明确了物流中心建立作业规范体系的目标、以及如何保证建立的作业规范体系有效。作业流程及规范部分的内容主要是指导企业如何制定具体作业环节的规范,制定的规范应包括哪些方面,在这部分内容中,对物流中心各具体作业涉及的活动、规范应包括的一般性内容都做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本标准为物流中心编制作业规范体系的推荐性标准。本标准的基本思路是在物流中心现行的组织结构、财务制度、作业内容和基础条件的前提下,为物流中心系统、全面地规范物流作业提供借鉴,所有规定和要求符合或严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但不与其相冲突。

    目    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与管理方针............................................................ 3

    5 作业流程及规范................................................................ 4

    6 作业规范的实施保证............................................................ 7

    7 评审及改进.................................................................... 8


    前    言

    本标准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标准是首次发布。

    引    言

    本标准从物流中心的功能要素出发,对各作业环节的一般性管理程序、关键点控制、例外事项的处理提出规范和要求,旨在指导物流中心作业规范体系的建立,保障物流中心高效和有效运行,使物流中心的作业行为满足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物流中心远景目标和服务方针的要求,以及各相关方的要求。

    物流中心作业通用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立物流中心作业规范体系的基本要求与管理方针、作业流程与规范、作业规范的实施保证、以及对作业规范体系的评审与改进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为规范作业活动的社会化物流中心,也可供配送中心和企业物流中心参照借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8354.1-2001  物流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B/T 18354.1-2001中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为了方便,下面重复列出了GB/T 18354.1-2001中的一些术语。

    3.1  物流中心 logistics center

    从事物流活动且具有完善信息网络的场所或组织。应基本符合下列要求:

    a) 主要面向社会提供公共物流服务;

    b) 物流功能健全;

    c) 聚集辐射范围大;

    d) 存储、吞吐能力强;

    e) 对下游配送中心客户提供物流服务。[GB/T 18354.1-2001中3.11]

    3.2  收货作业 goods receiving

    物流中心作业流程的开始环节,主要包括收货准备工作、单证核对、卸货、搬运、实物检验、点数、分类、标识、入库等活动。

    3.3  储存 storing

    保护、管理、贮藏物品。[GB/T 18354.1-2001中4.15]

    3.4  装卸 loading and unloading

    物品在指定地点以人力或机械实施垂直位移的作业。[GB/T 18354.1-2001中4.30]

    3.5  搬运 handling carrying

     在同一场所内,对物品进行水平移动为主的作业。[GB/T 18354.1-2001中4.31]

    3.6  拣选 order picking

    按订单或出库单的要求,从储存场所拣出物品,并码放在指定场所的作业。[GB/T 18354.1-2001中4.26]

    3.7  发货作业 goods shipping

    物品离开货位,经过备货、复核和包装,搬运至发货准备区,同时办理完交割手续的作业活动。

    3.8  补货作业 goods patching

    从保管区域将物品移到拣货区域,并作相应的信息处理的活动。
 
    3.9  配货作业 goods matching

    物流中心按存货客户的指令,根据目的地、发货数量、线路等进行配车并装车的活动。

    3.10  运输 transportation

    用专用运输设备将物品从一地点向另一地点运送。其中包括集货、分配、搬运、中转、装入、卸下、分散等一系列操作。[GB/T 18354.1-2001中4.5]

    3.11  盘点作业 goods checking

    为了解储存物品的完好程度,核对储存物品数量是否与帐面记录相符,并达到及时掌握、纠正进货和发货等作业环节中的差错,控制物流中心各环节的管理质量等目的,对储存物品进行点数和核对的活动。

    3.12  订单处理 order handing

    有关客户和订单的资料确认、存货查询和单证处理等活动。

    3.13  信息管理 information management

    对客户及补货订单、存货需求、送货单、送货回单、提货单、拣货单、移仓单、盘点表格、库存报表、运输文件、结算报表等纸质或电子化形式的单证和报表等信息及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的计划、组织、协调与控制。

    3.14  直接换装 cross docking

    物品在物流环节中,不经过中间仓库或站点,直接从一个运输工具换载到另一个运输工具的物流衔接方式。[GB/T 18354.1-2001中5.20]

    3.15  物流网络 logistics network

    物流过程中相互联系的组织、设施与信息的集合。[GB/T 18354.1-2001中3.20]

    3.16  流通加工distribution processing

    物品在从生产地到使用地的过程中,根据需要施加包装、分割、计量、分拣、刷标志、拴标签、组装等作业的总称。[GB/T 18354.1-2001中4.35]

    3.17  相关方 interested party

    与物流中心有利益关系的个人或组织。

    3.18  逆向作业 reverse operation

    与物品正常的进库、储存、出库顺序方向相反的活动,如拣选错误的物品重新入库、退货等。

    3.19  可追溯性 traceability

    通过详细记录物品的品种、规格、批号、来源、去向等信息,使物品的身份随时能够被准确查询和识别。

    4 基本要求与管理方针

    4.1 基本要求

    物流中心应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本标准的要求,从作业人员、处置物品和物流中心设备设施的安全出发,通过考虑相关方的需求,系统建立并实施物流中心作业规范体系。为确保整个体系的有效性,物流中心开展的活动应包括:

    a) 制定作业规范体系的管理方针;

    b) 按照管理方针制定物流中心作业规范;

    c) 按照制定的作业规范对物流中心的日常作业活动进行控制;

    d) 物流中心的作业规范体系进行评价;

    e) 按评价结果对作业规范体系进行改进;

    f) 对物流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安全和技能方面的培训。

    4.2 管理方针

    物流中心的高层管理人员应根据物流中心的具体情况制定物流中心作业规范体系的管理方针。本方针应与物流中心的宗旨、其它方针和目标相适应,并符合或严于相关法律、法规等规章制度的要求。

    物流中心作业规范的管理方针应包括,但不限于:

    a) 保证物流中心的设施设备达到消防、设计规范和安全运行的要求;

    b) 保证作业人员、处置物品和物流中心设备设施安全的承诺;

    c) 对提高顾客满意度,增加顾客价值的承诺;

    d) 对节约社会资源、保护环境的承诺;

    e) 对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社会物流效益的承诺;

    f) 对提高物流中心作业效率、自身和相关方经济效益的承诺。

    本管理方针应形成书面或电子文档,保证物流中心外部和内部可以获取,并定期进行评审与更新,以确保其有效和实用。

    5 作业流程及规范

    5.1 一般要求

    物流中心应确保作业安全,保证每个作业环节的人员、设施设备和物品的安全,物流中心应针对安全作业明文规定如下要求:

    a) 人员作业安全标准和规范;

    b) 装卸搬运、拣选等场内机械作业安全操作规范;

    c) 装卸搬运、拣选等场内机械的保养、维修及更换规定;

    d) 在仓库和装卸作业区实行人、车分行,并制定相应的交通标志和交通规范;

    e) 仓库日常、定期检修及保养规定;

    f) 物品堆码、储存不得损坏仓储设施、符合消防要求和物品安全的规定;

    g) 储存物品的防盗措施;

    h) 自有车辆的保养、维修、安全检查制度;

    i) 自有车辆安全行车规范;

    j) 作业人员劳动安全保护方面的规范。

    5.2 收货作业

    物品应及时、准确、快速地入库,物流中心应针对收货作业明文规定如下要求:

    a) 以到货计划为依据,制定进货作业计划,做好卸货、储位、人力和物力方面的安排;

    b) 物流中心内部进货车辆的行驶路线、限速标准、以及停靠点的规定;

    c) 入库物品的点数、验收方法及程序,对质量不合格、货损、货差的情况进行规定并制定相应的处理程序;

    d) 集装箱、托盘、周转箱等运储一体化器具的使用、流转、维修及更新规定;

    e) 进货物品的编码、信息录入的规定;

    f) 根据暂存和入库物品的不同质量状态(包括合格品、不合格品和待测品等),制定分类和标识规则,保证不同状态的物品被分隔和能够清楚识别。

    5.3 储存作业

    储存物品应质量良好、货损率在规定值以内、物品进出库方便、不缺货,并有效利用仓库设施和空间,物流中心应针对储存作业明文规定如下要求:

    a) 物品分类储存规定和防交叉污染措施;

    b) 物品的储存定位、进出顺序的规范;

    c) 储存物品的出入库时间记录、过期物品报告和处置规定;

    d) 库内物品的储存、苫垫及堆码规范;

    e) 根据存放物品的特性,对通风、温湿度等储存环境进行规定并制定相应的检查制度和调控措施;

    f) 仓库防虫、防鼠、防飞鸟的措施;

    g) 储存物品定期检测制度和不良储存物品处置规定;

    h) 有关储存物品和仓库环境卫生方面的规定;

    i) 针对火灾、水灾、存货倒塌等紧急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5.4 装卸、搬运作业

    装卸搬运应省力、快速,物流中心应针对装卸搬运作业明文规定如下要求:

    a) 根据装卸搬运的不同物品类别,制定装卸搬运作业人员定额标准;

    b) 装卸搬运物品发生破损的处理方法;

    c) 为了保证装卸搬运作业的连续、有序,制定相应的装卸搬运作业现场组织和管理制度。

    5.5 拣选作业

    拣选作业应高效、无差错,物流中心应针对拣选作业明文规定如下要求:

    a) 拣选作业流程和作业细则;

    b) 拣选验货方式和纠错措施。

    5.6 发货作业

    发货物品应质量完好、数量与单证相符、发货作业高效,物流中心应针对发货作业明文规定如下要求:

    a) 根据订单信息,制定相应的物品出库作业计划,合理安排物品集配、人力、相关设备和车辆;

    b) 制定物品出库流程并明确物品出库的审批权限;

    c) 制定出库物品的外包装核查制度;

    d) 规定出库物品的单证流程和必须记录的信息;
 
    e) 制定出库物品交割制度;

    f) 制定物品出门管理制度;

    g) 制定发货现场清理制度;

    h) 制定相应的溢缺物品处理方案。

    5.7 补货作业

    补货应时机适当、不引起存放物品的混乱,物流中心应针对补货作业明文规定补货流程、方法及相关的信息处理的要求。

    5.8 配货作业

    配货作业应效率高、数量准、物品运输安全,物流中心应针对配货作业明文规定如下要求:

    a) 根据订单情况,制定配货作业和车辆调度计划,有效组织人力、物力和运输车辆,保证发货物品能够及时配齐并装车;

    b) 根据物品形态和特性,规定可以混装或不可混装的物品类别;

    c) 装车物品的堆码、固定要求;

    d) 配送单证流程及物品转移交接程序。

    5.9 运输作业

    运输作业应准确、准时、节能环保地将配装的物品运送到目的地,并完好地将物品交给收货人,物流中心应针对运输作业明文规定如下要求:

    a) 自有车辆运输作业绩效评价方法;

    b) 运输承运人的选择标准、评价和合作方式;

    c) 社会车辆运输作业时的作业流程;

    d) 根据物品对运输车辆和其它配装物品类别的要求,规定对社会车辆装货前的检查程序;

    e) 在途车辆事故处理及应急机制,送达物品损坏处理办法。

    5.10 盘点作业

    盘点结果应真实有效、物品不被污染和盘点效率高,物流中心应针对盘点作业明文规定如下要求:

    a) 按物品类别和流动特点确定盘点方法、频率,并制定相应的盘点程序;

    b) 拟定盘点制度,明确盘点的目的、范围、盘点人员组成及职责;

    c) 盘点作业人员的培训制度;

    d) 针对盘存差异制定相应的责任追究和奖惩制度;

    e) 针对盘点结果与帐面不符的情况,规定相应的帐务处理办法。

    5.11 订单处理

    订单信息应准确、可追溯并正确指导作业,物流中心应针对订单处理明文规定如下要求:

    a) 订单接收程序,包括客户订单接收、传递、确认、建档等活动;

    b) 订单数据处理程序,包括存货查询、存货分配、订单处理数据输出等活动;

    c) 订单状况管理程序,包括订单进度追踪、订单异常变动处理等活动。

    5.12 信息管理

    物流中心的信息应准确、通畅,并有效指导作业和便于客户查询,物流中心应针对信息及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明文规定如下要求:

    a) 物流中心的信息应能被客户实时共享,以便于客户对其储存、运输物品状态的查询和跟踪;

    b) 管理信息系统应包括但不限于订单管理系统、仓库管理系统、运输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等;

    c) 软件升级、信息系统安全、维护和技术支持的规定;

    d) 入库物品编码规则;

    e) 信息识别技术(如条形码、电子标签等)的应用标准、使用规范和相关设备的操作、维修和保养规定;

    f) 物品单证管理流程;

    g) 物品单证格式与记录规范;

    h) 存货布设、物品存取路径的操作规范;

    i) 与库存、运输、结算等相关的报表格式、统计周期及呈报对象;

    j) 货差、货损等物品异常情况统计表格式;

    k) 信息查询、错误更改的权限及管理规定;

    l) 客户物品状况、数量、存放地查询服务指南;

    m) 其它有关客户信息服务方面的规定。

    5.13 直接换装作业

    直接换装作业应遵守水路、铁路、公路、航空等运输方式和港站作业的规定,并有序、快速、物品交接准确,物流中心应针对直接转运作业明文规定如下要求:

    a) 根据到货信息和订单信息,制定相应的人力、机械、场地和车辆的计划;

    b) 制定单证预制和处理流程,并明确单证必须填写的内容;

    c) 制定物品转移、质量检测、点数和交割程序;

    d) 货损、货差记录与处理程序;

    e) 制定不良物品的记录、确认和处理程序;

    f) 制定车辆出入和物品出门管理制度;

    g) 制定到货车辆未按时到达的应急措施。

    5.14 物流网络管理

    物流网络应信息共享和集中化管理,进出库手续简便、快捷,物品合理调配,物流中心应针对物流网络管理明文规定如下要求:

    a) 统一制定各仓库的单证与报表格式和必须记录的内容;

    b) 建立网络化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制定网络内部的单证传递与报表核对、汇总及呈报的程序;

    c) 各仓库之间的物品调拨程序及单证管理;

    d) 内部托盘、周转箱等运储一体化容器的使用与流转规则;

    e) 内部调拨物品货损、货差的记录,物品交割及帐务处理制度。

    5.15 流通加工

    流通加工应方便流通、高效低耗、节能环保,物流中心应针对流通加工明文规定如下要求:

    a) 根据订单和需求信息,制定物料和人力组织,加工量、加工进度等计划;

    b) 合理规划和安排流通加工场地的规定;

    c) 根据加工物品类别,制定加工设备操作指南;

    d) 制定领料、退料、产品入库、质量检验等规范及流程;

    e) 制定物料投入产出、人力、费用等生产力报表体系和参考指标。

    6 作业规范的实施保证

    6.1 机构及职责

    物流中心应对组织机构、管理人员职责和权限等明文规定如下要求:

    a) 物流中心的组织体系包括但不限于仓储、运输、调度、客户服务、信息管理等部门,并形成书面或电子文档便于传达、执行;

    b) 明确各部门的作业管辖范围和责任,部门之间互相监督、分工协作,并形成书面或电子文档便于传达、执行;

    c) 明确管理人员和其他作业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形成书面或电子文档便于传达、执行。

    6.2 财务处理

    物流中心应建立与作业相应的内部财务制度,明确各作业环节的财务处理方式、成本核算方法等内容,保证物流中心各作业环节有效的财务管理。

    6.3 文档管理

    物流中心应对整个作业过程及其核心要素进行描述,以书面或电子方式形成文档,并建立相应的文档发行、更改程序和查询途径,应包括下列文档类型:

    a) 用于向物流中心外部及内部提供关于作业活动的文档;

    b) 用于表述与作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等规范要求的文档;

    c) 用于指导作业方法、作业程序、建议等指南性的文档;

    d) 用于记录作业过程相关事项的文档。

    6.4 人员培训

    物流中心应根据需要提供外部和内部培训,以提高作业员工的能力。培训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a) 物流中心机械和车辆驾驶员强制性培训和认证;

    b) 仓库及其它作业场所的消防安全培训和认证;

    c) 作业规范体系管理方针及目标的培训;

    d) 作业规范体系工作流程及程序、操作规范及要求的培训;

    e) 作业现场实际操作的培训;

    f) 作业人员劳动安全保护的培训;

    g) 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要求的培训。

    培训应足以保证管理方针和目标的实现,并达到或高于法定和规定的要求。物流中心应建立适当的培训记录和有效的培训计划,并建立一套程序来监督培训效果和引入必要的改进措施。

    6.5 作业与服务质量

    物流中心应根据相关标准、自身情况、相关方及管理方针的相关要求,制定各个作业环节的作业与服务质量指标体系,用以指导和评价各作业活动。

    7 评审及改进

    7.1 评审
 
    物流中心应建立一套工作程序及方案,以定期对物流中心所执行的作业规范体系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应包括:

    a) 作业规范体系是否符合本标准要求;

    b) 作业方针、作业程序、过程实施、相关记录的适宜性;

    c) 作业规范体系实施的正确性;

    d) 针对审核结果,作业规范体系的持续改进情况。

    评审方案应包括评价范围、评价周期、评价实施机构及职责、评价方法等方面的内容,并将评审结果形成文档,及时报送相关管理人员。

    7.2 改进

    物流中心应建立一套程序,根据评审结果对不符合作业规范体系要求的方面和作业规范体系自身存在的缺陷进行改进,以确保体系的持续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并将改进结果形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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