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标网 回首页
标准分类  最新标准  标准公告New! 标准动态  标准论坛
 高级查询
帮助 | 登录 | 注册
查标准上工标网 免费查询标准最新替代作废信息
 您的位置:工标网 >> 标准动态 >> 标准公告 >> 新闻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08年(第14号)

  更新时间:2008-04-10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8年 第14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医疗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现批准《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由我局与卫生部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 421-2008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该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该标准自2008年4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

  特此公告。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二○○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发表新主题
标 题
内 容
  用户:   口令:  
 
 
 
购书咨询:0898-3137 2222
QQ:137806270 569872709 MSN/EMail:Csres@hotmail.com
版权所有2005-2007工业标准咨询网(工标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琼ICP备08000473
付款方式 | 业务合作 | 关于我们 | 合作伙伴 | 收藏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