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发〔2023〕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广电总局无线局、监管中心、卫星直播中心、广科院、规划院、设计院,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各有关单位: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审查了《应急广播系统总体技术规范》《应急广播平台接口规范》《应急广播消息格式规范》《应急广播系统资源分类及编码规范》《县级应急广播系统技术规范》《应急广播系统密码应用技术规范》《应急广播系统数字签名技术规范》《模拟调频广播应急广播技术规范》《中波调幅广播应急广播技术规范》《应急广播卫星传输技术规范》《有线数字电视应急广播技术规范》《应急广播大喇叭系统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等十二项标准文件,现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推荐性行业标准,予以发布。
标准编号:
GY/T 383-2023《应急广播系统总体技术规范》
GY/T 384-2023《应急广播平台接口规范》
GY/T 385-2023《应急广播消息格式规范》
GY/T 386-2023《应急广播系统资源分类及编码规范》
GY/T 387-2023《县级应急广播系统技术规范》
GY/T 388-2023《应急广播系统密码应用技术规范》
GY/T 389-2023《应急广播系统数字签名技术规范》
GY/T 390-2023《模拟调频广播应急广播技术规范》
GY/T 391-2023《中波调幅广播应急广播技术规范》
GY/T 392-2023《应急广播卫星传输技术规范》
GY/T 393-2023《有线数字电视应急广播技术规范 》
GY/T 394-2023《应急广播大喇叭系统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
上述十二项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标准内容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http://www.nrta.gov.cn)公开。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2023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