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京津冀自驾驿站服务规范》地方标准的通告 第167号
津市场监管标准〔2023〕22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京津冀自驾驿站服务规范》地方标准,现予以通告。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及实施日期见附件。 附件:1项天津市地方标准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 2023年9月6日
津市场监管标准〔2023〕22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京津冀自驾驿站服务规范》地方标准,现予以通告。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及实施日期见附件。 附件:1项天津市地方标准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