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在我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就是信用体系不健全。信用体系不健全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信用标准的匮乏,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有关负责人称,缺乏标准化技术支撑就没有健全的信用体系。
日前,国家信用标准化论坛在京召开,全国信用标准化技术工作组计划在3年时间里建成中国的信用标准体系。据统计,我国每年由于企业和个人信用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为5855亿元,相当于中国年财政收入的37%。其中,逃费、债务损失180亿元,合同欺诈损失55亿元,产品质量低劣及制假售假损失2000亿元。我们也看到信用标准化的艰巨性。
信用体系落后危害严重
目前,我国落后的信用体系已对国民经济的发展造成了严重危害。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温希强认为,我国政府信用建设存在不足。他说,通常意义上讲,政府信用可以分成三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指对外的所谓"主权信用",如对外借款、国债等,这方面中国政府的信用是有口皆碑的,无须多述。第二层含义是指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的管理者参与市场活动时所表现出来的信用。第三层含义是指政府作为整个市场的守望者所表现出来的信用。由于我国政府管理着庞大的国有企业,通常情况下政府是既做"裁判"又做"球员"的,这时政府的信用表现却是不尽如人意。
温希强说,我国企业信用、个人信用建设基础薄弱。从我国企业信用体系状况看,我国企业信用体系畸形发展:一方面,银行与国有企业、国有企业与国有企业之间过度使用信用,出现了大量的银行坏账、三角债等问题;另一方面民营企业、私营企业的信用却长期被忽视,得不到应有的资金支持。我国企业在普遍缺乏信用意识的同时,也缺乏风险意识,不能够及时采取措施对信用风险加以控制,在它们看来,能将产品卖出去就已经很不错了,根本没有能力去对客户的信用情况进行监控。从个人信用方面看,由于我国的公民个人信息管理系统、存款实名制等尚未建成完善,而且由于银行对贷款人信息实行保密,公安、人事部门对公民个人信息实行保密,因而建立社会化的个人信用系统尚存在不少问题。
温希强还说,作为信用体系基础的信用记录系统、征信系统和监督制度尚未建立,统一的国民信用管理体系尚待建设。目前,我国的企业、个人信息资源大多掌握在人民银行、公安部、工商总局、人事部、国家统计局等机构手中,而对于企业和个人信息的收集记录也都掌握在这些机构的下属单位手中,许多对建立我国信用体系有用的信息,在各部门人为相互割裂的职能活动中不能综合有效的利用,造成了信息资源的巨大浪费。与此同时,介入我国信用行业管理的主要政府机构有人民银行、公安部、国家统计局等,在信用管理行业的分支中的调查、企业资信调查、资信评估和电话查询支票保安系统等发展较快,而保险、消费者个人信用调查和信用保险则没有向民间资本放开,应收账款管理(商账追收)则完全禁止,这种情况完全满足不了我国企业、个人的信用管理需要,与信用管理的国际标准也有很大的差距。
信用标准化面临的困难
全国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秘书长周世杰认为,要充分认识到信用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可能面临的困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于我国的影响越来越大,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大事。信用标准化工作推进过程中,要解决的困难很多,要走的路也不怎么容易,这是一项重要而又非常艰巨的工作。
周世杰还说,应处理好信用标准化的国际接轨问题。我国的信用标准化工作既要考虑与国际接轨,又要适合我国国情;其中主要还是要适合当前国内现状,能够对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起到促进作用。处理好信用标准的分层问题。信用标准要分为国家、行业、地方等层面进行制定。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任助理宿忠民同样认为,要充分认识到信用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整顿市场秩序、金融监管、企事业监管、税收监管以及国家政务、电子商务的正常发展都需要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信用体系必定要发挥重大作用。
他说,要做好信用标准如何介入到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来的研究工作。标准如何切入,项目如何做,确实是个难题,不能为了信用标准化而标准化,而要充分认识到信用标准化是一项国家整个信用工作的基础性、支撑性工作。希望工作组各个委员能够站在国家、全局的高度考虑信用标准化的工作。应加强信用标准化工作的协调问题。随着信用标准化工作的推进,管理性问题、技术协调方面的问题,比如与电子商务、电子政务方面的协调问题会逐步突显出来;因而,工作组要加强信用标准化工作的协调问题,比如政府如何管理需求、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如何介入、如何采用好信息技术等;特别要注意信用信息技术应与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紧密结合起来,这就需要方方面面的协调、配合。
保障信用行业健康发展
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就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信用标准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的信用标准体系必将为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从而形成有利于信用市场发展的制度环境。今年6月,来自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科技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总局等相关部委,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商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等科研院所以及相关企业25个单位、34名委员组成了全国信用标准化技术工作组,它的成立有利于加速建立和完善我国信用标准体系,推进全国、区域、金融、非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实现各级、各类数据交换平台、征信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从而保障信用行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全国信用标准化技术工作组组长郑卫华介绍,工作组的主要职能和工作范围包括向国家标准委提出信用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技术措施的建议,组织并管理信用国家标准的制(修)订,跟踪国内外信用领域的最新动态等。目前,该工作组已提出了我国信用标准体系的框架以及优先制定标准的领域,完成了《信用基本术语》、《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加工和使用规范》等急需国家标准的草案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