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山东省、江苏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中央管理有关企业:
为了推进和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三~二○○四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由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委员会组织修订编制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已完成送审稿。该标准的送审稿发布在建设部网(http://www.cin.gov.cn)和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cein.gov.cn)上,请你们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研究讨论,并于11月30日前将修改意见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传至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委员会。
联系人:陈立军
电 话:010—62147019
传 真:010—62172409
E—mail:xmglyf@263.net
通讯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委员会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8号院A楼601室
邮政编码:100081
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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